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旅游资讯 > 旅游常识 >
航空公司对乘机行李的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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航空公司对乘机行李的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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乘坐国内航班,每位旅客的免费行李额(包括托运和手提行李):经济舱旅客为20公斤,公务舱旅客为30公斤,头等舱旅客为40公斤。手提行李的总重量,每位旅客以5公斤为限,每件体积不得超过20?0?5厘米;乘坐国际航班,手提行李的总重量以7公斤(部分航空公司有特殊重量限制规定)为限,每件行李的体积不得超过20?0?5厘米(三边之和不超过115厘米)。超过上述重量或体积限制的,应作为托运行李托运。 禁止旅客随身携带或托运的物品,包括:
枪支、军用或警用械具类(含主要部件);
爆炸物品类;
管制刀具;
易燃、易爆物品;
毒害品;
腐蚀性物品;
放射性物品;
其他危害飞行安全的物品;
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携带、运输的物品。
禁止旅客随身携带但可以作为行李托运的物品,包括:
菜刀、剪刀、水果刀、剃刀等生活用刀;
手术刀、屠宰刀、雕刻刀等专业刀具;
文艺单位表演用的刀、矛、剑、戟等;
斧、凿、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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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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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日期:2009-06-1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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